1.废钢利用水平仍然较低
虽然我国的废钢比“十三五”期间有所增加,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应得到各方的高度重视。根据国际回收局发布的数据,2019年,8个主要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欧盟28国、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土耳其和加拿大)使用的废钢总量为4.91亿吨,相应的粗钢产量为15.33亿吨,平均废品率为32.0%,但剔除中国后,平均废品率达到51.3%,而我国的废品率仅为21.7%。分析认为,“十四五”期间乃至更长的时期是我国不断提高废钢利用率的时期。
2.行业税负过高,税收政策需要规范
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15)78号,要求符合《废钢加工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向符合《钢铁工业条例》和《铸造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出售。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炼钢费”产品,征收增值税后可享受30%的退税优惠。据统计,前7批379家接入企业中只有约1/3享受退税政策,许多地方税务部门尚未实施。一些地方财税政策带来了“税收抑制”,导致行业内票据和货物严重分离。不利于该行业的发展。此外,废钢加工企业很难获得进货许可,也很难列出采购原材料的现金支出。
3.标准化企业的加工能力相对不足
前8批478家标准企业年废钢处理能力约1.3亿吨,废钢资源总量达到2.6亿吨。以2019年为例,国内钢铁企业消耗废钢2.16亿吨,其中社会废钢约1.7亿吨,标准企业约7000万吨,仅占社会废钢供应量的41%。
4.国家对废钢短流程电炉炼钢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
近年来,由于废钢资源短缺和电价高企,国内短流程电炉炼钢发展缓慢。与长流程相比,短流程电炉炼钢的吨钢成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高出300-500元。它缺乏切实可行的激励政策,在竞争中没有优势。
5.冶金炉渣开发利用面临瓶颈
特别是钢渣的深度开发和利用,科技投入不足,生产和需求标准不统一,政策支持不到位,跨行业应用的技术和标准对接存在障碍。工业发展的瓶颈使得目前钢渣的综合利用率不足30%。
以上就是隆昊实业集团为您介绍的废钢铁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